專業公共場所檢測是指人群經常聚集、供公眾使用或服務于人民大眾的活動場所,是人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是反應一個國家、民族物質條件和精神文明的窗口。根據國務院1987年4月1日發布的《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能依法進行衛生監督的專業公共場所檢測。它們有共同的衛生學特點:人口相對集中,相互接觸頻繁,流動性大;設備物品供公眾重復使用,易污染;健康與非健康個體混雜,易造成疾病特別是傳染病的傳播;從業人員素質參差不齊、流動性大。
什么單位可以出具檢測報告:公共場所經營者不具備檢驗檢測能力的,可以委托具有專業公共場所檢測資質的第三方對其進行檢測。專業公共場所檢測頻次規定:檢測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檢驗檢測報告應當在醒目位置如實公示,檢測結果不符合衛生標準、規范要求的應當及時整改,以保障消費者擁有良好的公共場所衛生環境。依據《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二十三條第四項規定:申請衛生許可證,應當提交公共場所檢測或者評價報告。
專業公共場所檢測項目:根據《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方案》(另發),普查的污染物要點為對污染防治具有普遍意義的污染物:廢水:廢水流量、pH、化學需氧量、氨氮、石油類、揮發酚、汞、鎘、鉛、砷、總鉻(或六價鉻)、氰化物、總磷;廢氣:廢氣流量、煙塵、粉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對各類污染源,上述污染物在其對應的國家行業排放標準中有規定的,或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中相應的控制項目指明規定了工藝過程和行業的,進行專業公共場所檢測;未明確規定的,根據污染源特點和排污情況從上述項目中確定需監測的污染因子。
專業公共場所檢測指公共場所的發證監測、復證監測和經常性衛生監測。發證監測和復證監測是指對公共場所經營單位的衛生狀況進行監測,評價其衛生狀況,確定是否發放衛生許可證。經常性衛生監測是指公共場所經營單位在取得為生許可證之日起,至下次復核為生許可證之間的一段時間內所進行的衛生監測,監測衛生狀況達標情況,促使衛生狀況鞏固提高。專業公共場所檢測指標有CO、CO2、氨、甲醛、照度、新風量、噪聲、溫度、濕度、風速、臭氧、細菌總數、大腸菌群、可吸入顆粒物、總揮發性有機物(TVOC)等。
專業公共場所檢測的范圍:污水、純水、海水、漁業水、泳池用水、中水、瓶裝純凈水、飲用天然礦泉水、冷卻水、農田灌溉水、景觀用水、生活飲用水、地下水、鍋爐水、地表水、工業用水、試驗用水等。專業公共場所檢測的目的:飲用水主要考慮對人體健康的影響,其水質標準除有物理指標、化學指標外,還有微生物指標;對工業用水則考慮是否影響產品質量或易于損害容器及管道。隨著社會經濟發展、科學進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們對生活飲用水的水質要求不斷提高,飲用水水質標準也相應地不斷發展和完善。
專業公共場所檢測及衛生管理要求:潔凈室的無塵無菌條件對現代大部分制造業是不可或缺的。沒有潔凈的生產條件,可能使產品受到污染而出現故障,也可能會對人體產生危害。對專業公共場所檢測的目的,就是要從潔凈室內或潔凈區內重要性各不相同(對潔凈度而言)的表面,收集釋放出來的所有不希望的污染物,并把它們清除掉。潔凈室清潔必用的帶高效過濾器的吸塵器、無塵拖把、無塵布、專用無塵工具、潔凈室專用清潔液。